冥冥中定下因果!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6-08-03 10:55) 点击:389 |
冯志明审结待判 被控四宗罪未涉“呼格案”.----原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呼格案”的主办人冯志明因涉嫌贪污、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四项罪名,8月1日至2日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志明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房地产开发、餐饮娱乐经营等方面给予帮助,共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450余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以收入不入账、截留公款等手段侵吞公款、公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冯志明非法持有枪支4支和子弹549发;冯志明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其对价值34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至于“呼格案”,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目前对冯志明的审判,虽然庭审内容与“呼格案”无关,但正是因为“呼格案”,才让我们看到了许多的真相。所以,这次庭审看上去在法律上与“呼格案”没有关系,却在冥冥中定下因果。 ---来自腾讯8月3日新闻、(新京报新媒体)、中央电视台8月2日新闻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