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五)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6-06-15 17:16) 点击:379 |
一、有一自以为十分聪明的人,一天买了本法律书乱翻,看到一条法律条款,他记住了。于是他认为自己已经是懂法律的人了,甚至于他还想考下律师,打听了个律师的电话后以咨询的理由向律师考了下他记住的那条法律条款相关的内容,想看下那律师懂不懂法。他心里在想,要是那律师答对了,那么律师与他的水平相当,要是那律师记不住或是答错了,那么这律师的法律水平自然不如他,他自己完全可以做律师已是不容置疑的了,他陶醉在自己的幻觉中! 其实做律师不仅需要学历、考资格、实习并取得执业证,更重要的是要深通法理,还得有必要的执业经验及各个领域的知识,方能适应律师工作。至于法律条款倒不必条条都记住,任何一个律师也不可能所有条款都能记住,办到那一类案子,再具体研究查资料就行了,条款只是律师工作中只需要用几分钟就可查到并记住的其中一个内容而已。 如果仅仅是记住了几句法律条款就自以为已经精通法律并可以做律师了,那实在太幼稚可笑!如今那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可以背十多首唐诗了,教他们背几条法律条款,对小朋友们来说也不算难事。由此推论,律师都让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去做,也许更合适些,至少小朋友们比成人们更纯真,更加追求公平正义! 二、据报道: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情妇达136人,本人并用日记记录了与情人们的淫乱过程。更有报道称,某落马官员与之有过通奸关系的情人达180多人。由此类推,能做老婆及情人的女人,都被贪官们占有了。贪官们的落马,或许能给没老婆或没情人的男人们一个难得的机会,如果对落马官员们用过的女人不嫌弃的话! 三、有一段时间,我的脚痛,痛得走路都困难。有人给我介绍了一医生,他随便看了下就下结论说,问题十分严重,得动手术,相当于要“刮骨疗伤”,先打“封闭”止痛吧。我怕那听上去就让人害怕的疗法,于是找个理由就回家了。过了几天,我散步活动下,居然就没事了。现在想起来,我还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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