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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三十四)——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9-03-09 09:11)    点击:712
不可思议(三十四)——
        一天上网,看到我多年前在省城中院所代理的一个合同纠纷案的法院判决书,被一方代理律师放上网,我不明白这有什么意义!
       我认为官司的输赢十分正常,没请律师的一方官司会胜诉,请了律师的一方的官司也会败诉。官司的输赢根本上决定于案子本身的事实及证据,最终再由法官来判定,现在的法官,原则上已经没有法盲担任了。
       当律师发现某个案子一审判决有问题,经过上诉得以由终审法院改判 ;或某个冤假错案,经过律师的努力,争取得到了法院的再审,最终冤假错案得以纠正,这才是律师值得自豪的事情!
       为什么要请律师,律师熟悉法律,犹如洗脚妹熟悉脚底穴位一般。但是律师所学过的法理书及法律条文书中的详细内容,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记不得的,只需其中的一类法律书,多得就可以压死人,何况新的法律时时在更新。当接到某一类案子业务时,律师才会来调取适用本案子的法律资料,研究案情,收集证据。
       其实我想说的是,律师工作也不算什么了不起 的好工作,还不都是为了生存,但凡有其他适合于自己的生存之路,不愿意做律师的人相信不在少数!不信问下马云,问下名人、明星们,也可以问下官员们,他们愿意做律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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