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之鉴 (二)——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9-01-27 12:01) 点击:754 |
前车之鉴 (二)—— 真实事例: 一、朋友的一位亲属职务犯罪,请了省城的一位名律师做辩护人。一审判了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律师认为量刑过重,于是支持被告人上诉,并继续做辩护人。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重审后判了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比原来反多判了五年。 出现这种情况,我的感觉:也许是辩护人没有全面认真细看案卷,没有用心研究案情,严肃分析证据材料,并就所对应的适用量刑标准作出评估。 二、一天碰到认识的某单位的三位领导,说是要去请某律师,打一个经济官司。我开玩笑说为什么不请我,三位领导说,这律师有名,是名律师,媒体常有报导,所以要请他。我无言! 过了大概二个月左右,巧得很,还是在同一个地方碰到这三位领导。我问官司打得如何?这三位领导一脸痛苦的表情,回答说:一塌糊涂啊,一塌糊涂! 不便细问,只是心里在想:不至于会是原告打成被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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